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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船机设备管理,保证施工生产的需要、提高船机设备的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局颁布的有关设备管理规定,结合水工工程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船机设备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维修、保养与计划修理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船机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技术和经济管理措施,对船机设备进行全过程的监控管理,保持船机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不断改善和提高船机设备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船机设备在施工、生产中的效能,使船机设备的寿命周期最佳,取得良好的投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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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船机设备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船机设备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公司设备物资安全部是公司设备的主管部门,负责船机设备的日常管理、技术管理以及修造、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船舶施工处、项目部是船机设备的使用部门,应设置专职管理部门和人员,负责所属船机设备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分管设备副经理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和主管部门有关船机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规定;负责审定公司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对公司船机设备的资产价值、技术状况和设备生产能力负责;对设备物资安全部和项目部提出的设备、物资、安全管理目标和工作要求实行监督;负责公司船机设备资产的经营决策,审核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管好、用好公司设备的更新改造资金;协调好工程施工和设备维修的关系,既要保证施工设备需求又要防止拼设备,防止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领导机务干部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第六条? 公司船机设备物资安全部的具体职责是:负责公司制订公司船机设备的管理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负责公司船机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公司船机设备的新购、租赁、改造、封存、转让和报废的管理工作,并作出相应的技术论证;负责审批公司新开工项目部的设备使用计划,协调和调配公司内船机设备;负责拟定、审核和上报公司船机设备的年度修理计划、更新改造计划,并按上级批准的计划检查督促实施情况;审核船机设备修理厂家的选择、合同签定、修理监督、签收和结算的等工作;负责对船机设备机损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负责对公司所属船机设备的星级制工作的检查,并监督船舶施工处和项目部设备管理的实施情况;及时了解公司船机设备的动态,汇编上报船机设备修理计划和实际完成情况,收集和归档船机设备修理资料。
第七条? 船舶施工处和项目部设备部门负责执行局、公司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设备管理实施细则,落实设备的管、用、养、修工作;负责做好船机设备的基础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操作人员正确使用、适时维护、保证船机设备安全经济地运行;负责制订所属设备的维修计划,负责设备配件、燃润料的申购计划及采购,并做好设备维护保养费用统计;根据设备经常出现故障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并按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参与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当事人填写机损事故的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防范措施、核定经济损失,按“四不放过”原则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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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船机设备使用和修理
第八条? 船机设备使用部门应根据施工的具体情况合理地选用船机设备,充分发挥船机设备在生产、施工中的效能作用。
公司设备物资安全部应积极参与工程项目施工方案的研究、制定、审查工作;实时了解公司船机设备的动态,根据工程项目施工需要和船机设备状况,指导并协助设备使用部门制定使用与维修计划。
船舶施工处生产计划部门在签订对内、对外租赁合同时,应及时与设备部门了解船舶的技术状况,合理地选用和调配船舶,并将签订的租赁合同报公司设备物资安全部备案。
第九条? 船机设备使用和管理部门必须强化日常保养、定期维护和预防维修检查制度管理,在制定生产调度计划时,必须考虑安排设备的日常保养、定期维护修计划,按计划组织实施,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改变或取消。
在施工生产间隔或空闲时间,船舶施工处和项目部设备使用和管理部门应适时组织船机使用人员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定期对船机设备进行维护和预防性维修,以设备操作、使用人员为主进行,维修人员配合进行。
第十条? 船舶施工处和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定期检查、指导并督促操作使用人员和维修人员做好船机设备的日常保养定期维护和预防维修工作。对维护保养差、保管不良、严重失修造成不能正常运行的,要追究领导人和有关人员责任,作出严肃处理,上报公司备案。
第十一条? 对大型船舶及主要施工机械的修理方案、修理工程项目、修理费预算等,使用部门应提前报上级设备管理部门审批后再实施。在修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船机设备修理规程、施工工艺,执行修理技术标准,保证修理质量,缩短修期,努力降低修理成本。
船机设备在进厂(站)修理前,应与承修单位在修理工程项目、特殊工艺措施、主要技术要求、修期、修费、质量保证期、索赔返修等条款达成一致协议,签定修理合同后设备方能进厂(站)修理,签定的修理合同应及时报公司设备物资安全部审核和存档。
第十二条? 船机设备使用部门应积极发动船员与设备操作使用者开展自修,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可进行扩大自修工程(规定自修外的厂修项目),对在扩大自修工程中做出成绩的,可以从承担自修节约的修费内按一定的比例提取费用给予有功人员奖励。
第十三条? 船机设备修理完工后,应按有关检验规定和双方商定的修理项目进行试车、试运行等性能测试,认真做好修理质量的验收,搜集整理有关技术资料、修理记录等原始资料,并及时报公司设备物资安全部存档。为了保证修理质量和工期,船机设备在修理期间,除了根据需要委派专职人员监修外,应保持船员和操作使用者相对稳定,特别是进厂修理船舶的船长、轮机长、驾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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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船机设备的改造、更新与封存
第十四条? 船舶和大型设备的更新或改造,应进行经济、技术论证和可行性研究,报局审批或审核后方可实施。一般机械设备的更新、改造,也要对其使用性、经济性、维修性等进行论证,相关资料报公司设备物资安全部备案。??????????????????????
??? 第十五条? 连续停用三个月以上的船机设备,船舶施工处和项目部可以自行封存。封存时应首先考虑封存经济、技术性能较差、生产效率较低和能耗较高的设备。在厂修理或因事故而停航(停用)的设备,不能封存。
船机设备封存后,应报公司设备物资安全部备案,同时按规定办理有关征费的减免手续和签证工作。
第十六条? 封存的船机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的技术性能,保持足够的船员或操作使用者,做好封存期内的维护保养和安全防护工作;不得擅自乱拆配件或配套设施,保证启封后能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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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船机设备的安全管理
??? 第十七条? 必须搞好船机设备的安全管理,由公司设备物资安全部负责制定和整理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规则制度,实施对船机设备施工生产中的安全监督和检查,确保船机设备和操作者的安全。
第十八条? 船舶施工处和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各级群众的安全监督网络,设立专职和兼职安全监督员,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
船机设备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遇有违章指挥或作业,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的情况时,现场指挥、设备管理员和操作人员均有权制止或停止使用设备。
第十九条? 船舶施工处和项目部应配备足够的、有一定技术业务能力的船机设备使用、维修人员。这些人员应相对稳定,尽量避免频繁调动。为保证船机设备的安全,对船舶的船长、轮机长、大付、大管轮及大型机械设备的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通过相关部门的考核认可并取得证书,方能持证独立操作。
船机设备的使用和维修人员应做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构造、性能和用途,会操作、维修和排除故障)。
??? 第二十条? 船舶施工处和项目部应建立健全船机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保养规程、岗位责任制及考核标准,贯彻“谁用谁管、管用结合、人机固定、保养保修”的原则,并根据船机设备的特点和生产需要,施行定人、定机和持证操作,同时提倡操作、使用和维修人员一专多能。
生产指挥、设备操作使用和维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船机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保养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工作或独立操作。严禁超规范、超负荷强行使用船机设备。对违章指挥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者,根据规定或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一条? 船机设备机损事故的划分和处理:按事故的大小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种;按事故责任可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一)责任事故:
1、船员、操作使用者和维修人员的责任事故,系指违反劳动纪律或违反操作规程,对船机设备操作使用、维护管理不当,疏于维修保养,自修质量不良,以及对修理质量检查验收不严等所造成的机损事故。
2、非船员或操作使用者的责任事故,系指厂修质量不好,备配件、材物料和燃润料质量差以及船机设备设计、制造不当所造成的机损事故。?
(二)非责任事故:
系指船机设备自然磨损腐蚀,虽经发现但无法事先修复者,或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等所造成的机损事故。
第二十二条? 对发生的机损事故,船舶施工处和项目部都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领导不重视不放过)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机损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二十三条? 无论发生任何船机机损事故,船机设备的使用部门都应及时按规定如实反映上报,不得谎报或隐瞒。如发生重大机海损事故,船舶施工处和项目部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上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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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考核与奖罚
第二十四条? 按局颁发的《船机设备星级制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第二十五条? 对及时发现和消除船机设备隐患,避免了重大机损事故的有功人员,应给予表彰和鼓励;对一贯爱护船机设备,正确使用船机设备,安全运转施工无事故的管理、操作使用和维修人员,应给予表彰和鼓励。?
第二十六条? 对船机设备管理混乱,严重失修、失养,造成经济损失单位,公司设备物资安全部有权提出批评,令其限期整改并根据情节轻重和整改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相应给予经济、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 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及违反维护修理规程,造成机损事故和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经济和行政责任。对不听劝阻的肇事者,应加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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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水工工程公司设备物资安全部负责解释,如有问题及时向该部门反馈。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的编制依据如下:
1、中港二航局水工工程分公司《管理分手册》(EHSS/QA-01-2003)
2、中港第二航务工程局《程序文件》(EHJ/QB-01-2003)
3、《二航局船机设备ABC分类管理办法》
4、《二航局新造和购置船机设备管理办法》
5、《二航局设备报废管理办法》
6、《二航局船机设备机损事故管理办法》
7、中港第二航务工程局《施工现场管理考评办法》
8、中港第二航务工程局《施工项目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与其他管理办法有矛盾时,以上级和局有关管理办法为准,本办法由公司设备物资安全部负责解释。